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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聯格律:爭議,在進行中

2019-09-26 21:03:41徐玉基 上海中華楹聯 0條評論

當今的中國聯壇,創作隊伍不斷擴大,創作活動如火如荼,創作成果不斷湧現,一派欣欣向榮的蓬勃氣象。

有創作就有爭議,雖然《聯律通則》已受到廣泛認同,但《通則》隻是規定了基本的原則,通曉聯律的作者畢竟還不多,對聯創作中千變萬化的的情況,也無法完全用《通則》來涵蓋。因此,諸多的爭議時時困擾著作者。有的經過交流,知曉了聯律,達成了共識。有的則見仁見智,難以統一,隻能各持己見。

本人曾多次擔任《對聯天地微友群》《大河楹聯微友群》《中華楹聯創作骨幹群》的主評,接觸了楹聯創作中的各種問題,包括有爭議的問題,覺得有必要整理出來,供爭議的雙方或多方參考。這些問題有的是《通則》已有規定,但人們往往隻關心大的原則,而忽視了詳細的論述,認真學習《通則》,應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方法。有的是《通則》沒有細述或沒有提及的,也不能繞過去。在此,結合學習和遇到的問題,參照了許多作者的論述,提出自己的一點管見,與初學者交流,歡迎聯友指謬。

1、古人、名人對聯和《聯律通則》

對聯創作中,經常碰到的一個問題是,你認為他這副對聯不合律,他就舉出古人或名人的對聯作例證,證明對聯可以這樣寫。對於這個問題,《聯律通則》中有具體規定,對傳統對格專門有論述,若幹方麵可以從寬。我們要曆史性地看待這個問題,既不否定古今差異,也不可照搬某一聯的創作格式。對聯在漫長的發展過程中,形成共識也有一個過程,在這個過程中,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寫法,有的成為主流,有的則成為特例。《聯律通則》的一個貢獻,就是博采眾長,汲取了曆史上的主流觀點,為楹聯創作製定了一套規矩。十多年來的實踐證明,這些規矩已成為聯界共識,既沒有束縛楹聯創作的自由,也沒有使楹聯失去格律的特性,是成功的。所以我們創作和評比對聯,都以《通則》為依據,而不是以古人的某副聯為依據。不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就失去了評品一副聯的根據。所以,現在社會上征聯,群內評比,都是以《聯律通則》為依據的。不按《通則》辦事,很可能就遭淘汰。當然,個人創作對聯,模仿某古人的風格,也完全是可以的。當今名人也寫對聯,但大多明顯不合律,如諾獎得主的聯,則更不能作為範例了。

2、自對的尺度。

自對,是從律詩中引來的概念。最初是指上下聯中分別自行對仗,又在全聯中相互兩兩對仗。洪邁《容齋續筆》雲:“唐人詩文,或於一句中自成對偶,謂之當句對。”但律詩除當句對外,中間二聯分別也要對仗的。也就是說,自對不但要當句內對,上下聯還要對,稱之為”四柱對”。自對概念引入對聯後,很快被發揚光大。《聯律通則》是作為傳統對格簡要介紹的,但現在已經成為常用的對仗方法。雖然《通則》中講了兩種自對的情況,一是兩個雙音詞語,二是兩個句子。(現在超過兩個句子的很多)實踐中自對的範圍已超出了《通則》的描述。為了通俗地理解對聯中自對的概念,我把自對分為三個層次。一是單字,例如紅、綠;二是雙字詞,例如紅花、綠葉;三是句,例如紅花鋪聖地,綠葉拂禪天(當句內)。前二個層次我認為在對聯中沒有什麼意義。因為漢字詞語自身就有無數是自對的,例如聯句中有黃、紫二字,自對;有天、地二字,自對。詞語中萬水千山,自對;柳暗花明,自對。就象古人評《滕王閣序》一樣:“一篇皆然”。這就失去了突出自對的意義,反而是不自對的對聯很少了。所以有意義的應該是句子自對。上聯中有兩個以上分句自成體係,但這種自對主要是指詞性、結構、節律可以不同,字數、平仄還是要講究的。如果當句能對,上下也能對,形成“四柱對”就更完美了。

3、分句句腳的安排。

最近看了許多帶分句的對聯,分句句腳的“自由化”成普遍現象。變成了常格成特例,非常格成一般了。《聯律通則》規定了四種句腳的平仄形式,第四種是講拚接的,此處忽略不講。餘三種是我們常用的格式,不可不察。

第一種是平仄單交替式,是明代楹聯大家李開先長聯中時常使用,所以稱“李氏規則”。這種規則最簡單,隻要從後往前,上聯末字仄,往前的分句平,再往前仄,如此延伸,好記好用。一句就是上仄下平;二句就是上平仄,下仄平;三句就是上仄平仄,下平仄平,如此類推。為什麼要從末字確定起呢?因為對聯末字是固定的,從末字計算,不易失誤。

第二種是平仄雙交替式,當代人稱“馬蹄韻”,據說馬行走時,後蹄總是踩著前蹄的腳印,這種叫法很形象。啟功先生著《詩文聲律論稿》,提出了“平仄竿”的概念,就是按平平仄仄平平仄仄……排下去,你需要多少就截多少。這個在對聯中更加適用,例如你上聯要五個分句,找到前麵夠五個字的仄,往前截,就是仄仄平平仄,那麼這五個分句句腳就確定了。下聯則相反。按此規律,二分句是平仄;仄平。三分句是平平仄;仄仄平。四分句是仄平平仄;平仄仄平。非常簡單。

第三種是多平一仄式,因為是清代聯家朱恂叔傳授,所以又稱“朱氏規則”,不管多少分句,上聯除末字外,餘分句句腳均平,下聯反之。就象一根釣竿,下麵是魚鉤,上麵直直一根線,又稱“釣竿韻”。但這種方法現在不多用,有的征聯明確表示“拒絕朱氏規則”。

4、合掌的困惑。

合掌就是兩句話一個意思。對聯創作中,有的人不重視合掌問題,平仄對仗詞性結構沒問題,就不大顧及聯語的內涵了。有的人則擴大合掌問題,動輒指謬人家對聯合掌。

合掌問題由來已久,但是要判斷是否合掌,卻不能太主觀。

合掌也可分三個層麵。一是字合,例如“共”對“同”,“獨”對“單”。二是詞合,例如“時光”對“歲月”,“禹甸”對“神州”。三是句合,例如“中餐吃豕肉;午飯嚐豚肩”。

我認為字合可排除在合掌之外,雖然在一句之中或上下聯之中,用意義相同的字不好,但此種情況比比皆是,例如上麵提到的共對同。詞的合掌要進行分析。有人認為傳說中的第一副春聯“新年納餘慶;嘉節號長春”就是一副合掌聯,新年和嘉節是一回事。《紅夢夢》中的著名對聯“世事洞明皆學問;人情練達即文章”也是副合掌聯,學問和文章同義,這樣就有點擴大化了。但上麵提到的類似禹甸對神州還是要避開的。至於整句的合掌,那才是真正的合掌聯。例如“時光不老春常在;歲月長新樹自青”。

現在有人把合掌劃分為疑似合掌,半合掌,全合掌等幾種類型,不管如何,詞和句距離過近總是不好,佳聯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。也有一種情況,我稱之為明合暗不合,即文字上看起來合掌,但意義上是不合的。在寫此文時,正好創作“船”的征聯,我寫了“喜千帆過,百舸爭”句,看起來似乎合掌,兩句意思差不多。但這是從二名句中化出來的,劉禹錫詩句“沉船側畔千帆過”,毛澤東詞句“百舸爭流”,成為了不同的意象,我想這不能算合掌。

但是真正的合掌聯,還是回到最初的定義中吧。宋代沈括《夢溪筆談》及《蔡寬夫詩話》均指出:對仗要避免“上下句一意”之病。南宋魏慶之《詩人玉屑》歸納為“兩句不可一意”。

5、五、七字句的平仄。

對聯句式沒有一定,但五、七字句是律詩句式,因此人們還是遵從律詩要求,分別把律句的四種句式作為對聯的常用句式,即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,平平仄仄仄平平,仄仄平平平仄仄。五言則去掉首二字即可。但問題是對聯句式並不遵循律詩的四三式,可以三四式,也可以三一三式,變化多端,還有領字,襯字,介詞,連詞等可不計入音步,因此我們這裏隻討論律句形式的五、七字聯句。

在五、七字句中,常有人使用拗句,如平平仄仄仄平仄,仄仄平平平仄平等。但在《聯律通則》中沒有提及拗救的問題,實際上是不認可拗句。通則隻提出句內多個節奏點,要做到一平一仄的交替。如果使用拗句,例如平平仄仄平仄仄,仄仄平平仄平仄,則第六字就不符合平仄交替原則。

之所以不認可拗救,我認為是對聯句式靈動多變,有更多的手段來達到平仄要求,不象律詩,不拗救就沒有辦法合律。例如四三式不行,可變為三四式;七字不行,可縮為六字;七字不好安排,可分成兩個分句。所以,我們寫聯,最好不用律詩中的拗句來作五、七言。

6、聲律節奏與語意節奏。

聲律節奏是指與語句內容無關的形式整齊固定的節奏形式。不管句子節奏如何劃分,都按每兩個字一個音步。遇單數字則放在最後。語意節奏是指語意的自然停頓所形成的節奏形式。例如“高強/武藝/大師/兄”是聲律節奏,因為我們自然讀法不會將“大師/兄”中間作停頓。“大師兄/武藝/高強”則隻能是語意節奏。如果一定要作聲律節奏則成為“大師/兄武/藝高/強”,幸好兩種劃分都不出律。但有的就隻能符合一種,例如“七十年披荊斬棘”,按聲律劃分是“七十/年披/荊斬/棘”,是符合平仄的。按語意節奏劃分則成為“七十年/披荊/斬棘”,年與荊失替了。作為對聯來說,因為句式多變,還是使用語意節奏較好,看得明白,讀得鏗鏘。

爭議,在進行中,有的可能要長期進行下去。個見,歡迎指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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