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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好對聯必須先過語法關

2019-10-12 22:44:38舒甘來聯齋 0條評論

我學習對聯有三年多了,感到對聯確與我們過去接觸的文體如機關公文、散文、現代詩歌、小說等大不相同,有一定難度。有的聯友剛進聯門,連基本的規則也未搞清,就急於要湊對子,這十有八九不成功。正所謂“基礎不牢,地動山搖;語法不通,十勞九空;對仗不穩,精品難成。”

除了創意的亮點以外,對聯難就難在“戴著鐐銬跳舞”,難在對仗的規則上,而對仗的基礎是語法的結構和詞性。凡對仗不過關的,基本是沒入門或半隻腳入門。盡管有的人寫聯平仄沒問題,意境也很好,有閃光亮,但是,有時結構、詞性傻傻地分不清,成為病聯。“紙上得來終覺淺,絕知此事要躬行”,我學了幾年,現在還是半瓶子醋,偶爾晃一晃。

強調詞性對品和結構對應,主要是追求對聯的對稱美,如果不講這個原則,那麼上下隨便湊七個字,能叫對聯嗎?充其量稱為廣告語和口號。但是,真理多走一步就成了謬誤,如果處處求工、字字求詞性和結構屬性相同,甚至到了吹毛求疵、要求無字不工的地步,實在大可不必。

按《聯律通則》要求,對聯有“字句對等、詞性對品、結構對應、節律對拍、平仄對立、形對意聯”六條規則,其中重點難點是詞性與結構,都和語法基礎有關。因此,寫好對聯,必須先學語法,打好基礎。

什麼叫對品?品者,可解釋為種類、品性、法式、格調、品相等。詞性對品,就是要求上下聯句法結構中處於相同位置的詞,詞類屬性基本相同相類。什麼叫對應,對應即一個相對的關係,比喻在一個係統中的某一項同另一係統中的某一項相當。具體到對聯來說,上下聯詞語的構成、詞義的配合、詞序的排列、虛詞的使用,以及修辭的運用,合乎規律或習慣,彼此對應平衡。




詞性對品和結構對應都是語法的基本功,不可分割。我認為,主要是搞清以下三點:

其一,對仗要求上下聯句法結構中處於相同位置的詞,詞類屬性基本相同。

即名詞對名詞,動詞對動詞,形容詞對形容詞,方位詞對方位詞……當然,這是現代語法的概念。

這裏要注意一點,古人沒有詞的的概念,隻講字,分為虛字、實字、助字三大類,實字又分半實字,虛字又分出活字與死字,還有半虛字。

比較一下古代的字和當今漢語的詞,實字即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有實際形體的名詞和代詞,看得見摸得著,如天上的太陽(“日“),林裏的“鳥”等等;半實字相當於無實際形體的名詞,但人可以感覺得到,如對父母的“孝”,活百歲的“壽”等;活虛字相當於動詞,如飛,跑,跳等;死虛字相當於形容詞,如河流的“清”,桌子的“高”等;半虛字相當於方位詞,如前、後、左、右等,助字相當於連詞和助詞,如之、乎、者、也等。

至於現代漢語的副詞和介詞,專家們曾爭議很大。副詞(指在句子中表示行為或狀態特征的詞,用以修飾動詞、形容詞、其他副詞,表示時間、地點、程度、方式等概念)如:隻、很、不、未、必、又、如、真、有、最、恰、正、將、曾、剛、永、常……等。《副詞歸屬問題新探》介紹了專家的觀點,上世紀四十年代前後,陳道望認為歸實詞,呂叔湘認為是虛詞,王力認為是半虛半實詞。現在漢語語法把副詞統歸虛詞了。而古代把副詞歸入半實字、半虛字、助字都有的。

介詞(用在名詞、代詞或詞組前組成介詞結構,表示原因,狀態,時間,場所,目的的詞)如:在、於、因、從、自、由、以、向、對、與、和、同、為、並、與、及、或……在古代歸虛字的多。

由此可知,所有的名詞在古代都是實字,而虛字則有死有活。原則上虛字對虛字,實字對實字,活虛字對活虛字,死虛字對死虛字,半虛字對半虛字,半實字對半實字。但實際上,古人在詩聯寫作中,活虛字和死虛字,也就是動詞和形容詞,包括助字、介詞、副詞之間經常互相對仗,唯有一條大底線,一般情況下,那就是實字不可以對虛字。譬如動詞對名詞,或者副詞對名詞,介詞對名詞,這些就屬於不成對,這些都犯了實對虛的大忌(除非《規則》允許從寬的範圍)。

實字多是名詞,古人對動詞、形容詞、數詞、代詞、副詞等沒有詳細分類,惟獨對名詞卻情有獨鍾,分得十分詳細。這裏麵又分了三十餘小類(如天文、宮室、時令、地理、器物、衣飾、草木、花果等)。

現代怎麼分?從詞的語法功能來劃分,根據是否可以單獨充當句子成分,現代漢語中的詞分兩大類即實詞和虛詞共十三類,其中實詞分七類詞:名、動、形、數、量、代、擬聲詞;虛詞分六類:副詞、介詞、連詞、助詞、語氣詞、歎詞。

王力教授在《詩詞格律》中將詞分九類,強調要求對仗:這就是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、數(數目)詞、顏色詞、方位詞、虛詞、代詞、副詞。

方位詞多是從名詞上單獨拿出來的,顏色詞多是從形容詞裏單獨拿出來的,數(數目)詞、顏色詞、方位詞一般要求同類相對,確實看起來舒服、工整得多。至於名詞其它小類,當然做不到對得那麼工,如果那樣,詩聯就難寫了,而且容易合掌。副詞從虛詞中單獨提出,說明它用得多,在虛詞上占老大哥地位。

名詞是漢語中的老大,在詩聯中用得也最多,寫作對聯時,如同小類無詞可對,可求近類,近小類都不能表達意境時,可以求遠小類,這比單純說“名詞對名詞”更高一籌。實際寫作中,對聯不可能處處強調名詞小類工對。恰恰相反,對聯的名詞大多是遠小類相對,才放得開,有張力。劉太品先生曾說過,在形式的層麵上,我們說工對肯定優於寬對,但從整篇文章的層麵來說,形式最終是要為內容服務的,隻要整個對聯句子的對稱感達到了及格水平之後,所謂工對和寬對就是等價的,內容的表達比單純的形式更重要。比如,雖然以“鐵”對“金”比以“月”對“金”要工,但宋人魏了翁的詩句“磨人三寸鐵,行己四知金”就遠比不上唐朝杜甫的詩句“烽火連三月,家書抵萬金。”

還要注意詞性的活用,在有些情況下,名詞可作動詞,形容詞可作名詞或動詞,使用場合不同,詞性也不同,這種活用十分重要。比如,力字,可作副詞,力摧豪強;可作名詞,力量、能力、力氣;可作動詞,力農,力田。



其二,對仗要求上下聯相同位置的複合詞屬於同一類型,如聯合(並列)、主謂、動賓、偏正、補充式等。如何區分一個複合詞屬什麼類型,是語法的基本功。我曾用“美”字組成七個不同詞性的詞,如美好(聯合)、美德(偏正)、美容(動賓)、美化(附加)、美展(主謂)、美翻(補充)、美美(重疊),在一篇文章專門作過介紹,就不多說了。

應當指出,不是所有撰聯者都能準確區分一個複合詞的詞性,即是一些老手,包括一些聯群的主評,遇到少數生僻或易混的詞,也很難馬上判斷,如錯將“名聲”當偏正、“貪腐”當動賓等等。甚至在一些有獎征聯作品中,搞錯詞性的聯堂而皇之獲獎,包括本人也時有犯糊。

我們知道,語法單位的構成順序是:語素→詞→短語(也叫詞組,有時也叫結構、句法結構)→句子。語素是最小的音義結合體,如創、造、未、來是四個語素;語素構成詞,如創造、未來;詞構成短語:如創造未來;短語構成句子,如我們在新時代創造未來。講詞性和詞語結構,不必麵麵俱到,但常用的是複合詞,要注意三個重點:

一是重點區分聯合式和偏正式複合詞。我看了一篇碩士論文《偏正複合詞構詞法分析》,這位作者統計,《周易》《詩經》《論語》中,聯合詞約占30%。而偏正式分別占67%、68%、55%,兩類詞合起來80%至90%以上;《辭源》中聯合詞21%,偏正式59%,其餘是動賓式、主謂式、補充式,占得不多。

我曾在《中國楹聯報》寫了篇文章:《時代可以對什麼詞?》,分析一副對聯:“攜春跨入新時代;邀月登臨大舞台”。將“新時代”和“大舞台”相對,我認為對得不算工。因為時代是聯合詞,舞台是偏正詞,“舞”修飾和限製台字。和時代相對的可以是“作為、目標、國家、步伐、浪潮、精神、江山、城鄉、河山、庶民、風光、鄉村”等,都是聯合詞,都可以用來和時代相對;而有的對聯用“國魂、神州、港城、小康、春光、春風、人間、美篇、初心”對“時代”,以偏正對聯合,顯然對得不算工。當然,作為名詞大類來看,也是勉強可以的,不能算錯,可以入圍,但評優尚欠佳。

還有,慢跑,狂歡、緩行(第一字是形容詞)笑看、爭渡、傾聽(第一字是動詞)都是狀謂結構,組合成偏正式的複合詞,但打拚、磨礪、成長、鑄造等,兩個動詞都是並列關係,結構不同,也是不宜對的。
     二是注意區分偏正式和補充式的區別。如雪花,雪景,哪個是補充式?雪花(片)的語義重心在前,是雪,花是比喻雪的形狀,像花似的雪,後麵補充前麵,所以是補充式(有的把名詞加名詞的補充型叫後偏式);但雪景,語義重心是景,有雪的風景,所以是偏正詞。“花朵”是“朵”(指植物花苞的形狀)補充“花”,與“花瓣”“蒜瓣”的關係也不同,後者的重心是“瓣”。

三是注意區分聯合式和補充式的區別。補充式主要是動補,動補是動詞後麵有個起補充說明作用的詞,如打開,舉起、抬高等。如“幻化心雕就,晶瑩夢築成”,雕就、築成就是動補結構。如果改成“雕刻”對“築成”,就不宜了。因為,雕刻是聯合(並列)式結構。

為了分清詞性,我根據語法教材,特意製了一個表,幫助大家簡潔明了地搞清詞性的不同(附後)。


       

其三,某些對聯雖不符合現代語法,但符合傳統的對仗種類,也不能視為出律。

這個原則其實在《聯律通則》中有所規定。劉太品先生在《對聯理論與創作中的若幹“誤區”》一文中曾說:“對偶,屬於一種修辭格,所以在對聯理論的建構上,我們要堅持‘對偶是意義的相近或相類’,以‘類義相對’為基礎,然後充分運用古人總結出的各種‘對偶辭格’進行創作,隻有這樣,才是對聯文體和對偶理論的‘本義’。幾十年來,對聯創作不僅沒得到多少修辭學的滋養,反而受到太多語法學的侵擾,事實上古人上千年的對偶實踐,根本就與語法概念沒有一絲的聯係,相信經過觀念上的正本清源,像‘語法學的詞性’‘語法功能一致’‘句子成份相對’等概念和說法,會從對聯理論和創作中不斷淡化直至消失。我們今後再說‘詞類’或是‘詞性’時,就是單純指字詞意義上的分類,不是語法學的概念,而是語義學的概念。”

我曾在《中國楹聯報》發表《不能簡單用現代語法看待對聯的傳統對式》的文章,提出對聯格律是從千餘年的古代詩聯傳統中逐漸形成,有些傳統格式和傳統用法,是被多數人包括大家承認、運用並長期傳承,不宜輕易否定,不宜簡單、片麵地用現代語法要求來看待古代一些對聯的對式。比如,有人認為“千山”和“萬裏”中,山是名詞,裏是量詞,不能相對,而在古詩聯中,“山”和“裏”相對十分普遍。如宋楊簡《嘉定改元久旱得雨詩呈張令君•其一》有“兩龍會合千山暗,數日霖零百裏同”之句,明黃公輔《衡山早行》有“夾道千山碧,計程百裏遙”之句,清末近現代初徐兆瑋《十三日始聞雷》有“龍池驚起千山雨,鼉鼓催開百裏陰”之句等,都是將“山”與“裏”相對的。諸如此類的問題,在古詩聯中比比皆是。因此,《聯律通則》說“詞性對品”,而不說“詞性相同”,這就比較寬泛,既涵蓋了現代,也照顧了古代的習慣用法。《聯律通則》規定了許多對仗的從寬範圍,如形動對仗從寬、在名詞為中心的偏正詞組中充當修飾成分的詞(偏的部分)可以從寬、狀語從寬、近義(反義)連用字(即“互成對偶詞”)對仗從寬、兩類成序列或係列詞之間可以相對等。在實際運用中,動賓與動補、動補與偏正,有時尚可通融相對。如動補的“雪花”對偏正的“湖景”;聯綿詞可以和並列詞配搭,如“馬虎”對“豺狼”;加前綴、後綴的詞可以和偏正詞搭配,如苦頭對青天;副介連助等虛詞之間(古代是虛字,包括現代的動詞)可以不論詞性進行對仗,如動詞與副詞的對仗,動詞與連詞、介詞的對仗,形容詞和副詞對仗,副詞與介詞對仗等等,這些規則靈活掌握,不僅可以大大增加撰聯的自由度,而且使聯語生動活潑。

遺憾的是,現在一些評聯活動中,對對仗的要求近似嚴酷。我曾在《中國楹聯報》發了篇《對聯格律應寬工適度》的文章,質疑此種做法。如某地以“春風愛入清廉第”為出句征下聯的征聯活動。某評委在點評中說:“其中‘春風’是名詞,‘春’和‘風’都是名詞,且‘春’是來說明‘風’的,所以在對下聯時應注意逐字對應。”其實,春風是個以名詞為中心的偏正詞組,而按聯律通則,“名詞為中心的偏正詞組中充當修飾成份的詞可以從寬”,如評委點出的“暖意、好雨、旺氣、喜訊、惡語、細雨、美夢、碩果”等偏正詞,偏的部分不論詞性構成的複合詞應當都可以和“春風”相對,如果嚴酷地要求名詞對名詞,那許多類似的對聯將統統打入不合格律之列,使對聯創作的路越走越窄。《通則》第三章既然規定了“詞性從寬範圍”,任何超出此要求都是不可取的。

     這方麵,古人比現代人豁達得多。如清朝洪稚存《九江庾樓聯》:“半壁江山,六朝雄鎮;一樓風月,幾輩傳人”,其中“雄”是形容詞,“傳”是動詞;又如,董文立題蘭亭茶敘聯“同哦曲水千秋月;共敘蘭亭一盞茶”,“曲水”與“蘭亭”均為以名詞為中心的偏正結構,“曲”為形容詞、“蘭”為名詞,如果按照嚴酷的現代語法的要求,這樣的好聯也是不合格律,將打入另冊了。

實現現代語法和古代傳統的融合,不是輕而易舉的事。我們既要重視語法,更要重視“本義”。但現代的人尤其是年輕人,對古代字的的概念很不習慣,因此隻有用現代詞的概念,這種情況恐怕要一直延續下去。但要重視的是,不能將現代語法無限擴大化、僵死化,在《聯律通則》允許從寬的範圍內,那些唯語法至上者尤其是評委們應當高抬貴手,這樣才能限而不死,活而不亂,從而既符合現代語法的大原則,又充分尊重曆史傳統,使對聯從神秘的象牙塔裏走出來,充滿時代生機。


作者簡介:舒甘來,筆名屏風,男,安徽省黃山市黟縣人,合肥工業大學畢業,係中國楹聯學會、中華詩詞學會會員,安徽省作家協會會員,高級經濟師,徽文化學者,黃山市政府辦公室退休幹部。發表各類作品百萬餘字,長篇曆史小說《徽州布衣》獲黃山市第三屆文學藝術一等獎。2017年始介入對聯的學習、研究和創作,多次在詩聯賽事中獲獎,並在有關報刊撰寫多篇對聯理論探討文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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